北京大学新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又开始了,快来瞧瞧你可以得多少奖金!
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每年招收50来名法学博士。
关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20-2021学年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吸引优质生源,激励在校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学术研究,统筹来自学校、院系、研究项目和社会捐赠等各方资源,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大学2020-2021学年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实施方案》,现启动2020-2021学年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评定资格
1. 资助对象
2017-2020级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学术学位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享受工资待遇、非延期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获得岗位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培养计划完成所在阶段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4)能够履行各类岗位奖学金的职责和义务;
(5)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6)无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7)参评校长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还需满足校长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二、奖学金等级、标准、名额及岗位职责(岗位数每个年级略有不同)
注:1. A类助教和B类助教岗位详见当年的课程助教招聘通知。
2. 助教津贴已包含在各类奖学金中,不再另行发放。
三、申请方式
1. 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
2. 申请人须在2020年8月17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北京大学法学院2020-2021学年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fxy9@pku.edu.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奖学金申请表-学号-姓名”。
注意:
(1)岗位奖学金申请表“上一学年度获奖岗位履职情况”一栏(该部分新生无需填写):①关于导师/任课老师/学工办负责人意见,申请人可以邮件、微信等形式获得相关老师的意见,并将该意见截图等证明材料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②关于教务老师意见,将由教务办公室统一请相关教务老师进行考核后出具意见,申请人无需再单独联系教务老师填写。③岗位申请表中涉及签名的,可以是电子签名。
(2)科研成果需提交论文发表作者页的复印件。
(3)已经获得本学年校长奖学金的同学仍需提交该表格,填写履职承诺并签名。
(4)未能按时提交者将默认评定为“学费资助奖学金”。
四、公示和异议处理
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获奖名单将于法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学生对岗位奖学金评定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教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教务办公室收到异议申请后提交至本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受理,领导小组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研究生奖助办公室负责受理异议,并负责组织对相关异议的处理。
五、岗位考核
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博士生,导师或课程主讲教师、用人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出停发该博士生岗位奖学金的建议,经法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学费资助奖学金”的评定。
课程助教的具体职责将依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管理办法》执行,期末考评不合格者,视为岗位考核不合格。
六、其他
1. 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公示及申诉等流程依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
2. 本评定方案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法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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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二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一个!